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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邀请参加那曲市院前急救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评估的公告

来源:自拟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5-11-05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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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藏发改办发〔20251号)、《西藏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费用预算支出标准》(藏财建〔202468号)、《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藏经信发〔20252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需委托具备相应专业资质的咨询评估单位,开展那曲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评审工作,现拟开展那曲院前急救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咨询评估工作,诚邀相关单位参加报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那曲市院前急救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二)评估类别: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法人单位:那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五)项目建设地点:那曲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项目投资规模:3974万元

(七)建设规模、内容:构建“统一标准、数据融通、应急高效、协同联动”的市级智慧急救信息系统,全面覆盖调度指挥中心、救护车、医院急诊科与急救站点,实现全链条业务数字化、通信网络全覆盖、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和远程医疗协同支持。通过“平台系统+智能终端+网络服务+数据治理”的一体化建设模式,显著提升那曲院前急救能力、调度指挥效率和服务协同水平,为群众提供更加智能、及时、可靠的生命救援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参与本次邀请的单位须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和社会信誉”的原则,针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情况,提交咨询评估工作方案,那曲市经信局将按照《西藏自治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藏发改办发〔20251号)、《西藏自治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费用预算支出标准》(藏财建〔202468号)、《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藏经信发〔202527号)相关规定,确定承担任务的咨询评估单位。

三、咨询评估工作方案要求

咨询评估单位须对提交的咨询评估工作方案的真实性负责。应拟定会议时间、工作流程、项目负责人需为对应专业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专家组成每个专家需注明工作单位及专业、咨询费报价、质量、进度、保密及相关承诺等事项。

为提高咨询评估质量和效率,优先选择同一家评审机构承担同一项目不同阶段工作的咨询评估。该项目咨询评估方案中,需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和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咨询评估费用。

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咨询评估费用分别计列,根据《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项目咨询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藏经信发〔202527号)规定,项目咨询评估费用按具体金额自行报价,不得低报价入选,高合同签订。

四、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涉密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资质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或以上资信证书(专业: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

五、递交时间及方式

日起至20251110日下午18:30之前将项目咨询评估工作方案纸质版及电子版光盘)加盖公章后,提交到那曲市经济和信息化局306室(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科)。

六、其他事项

本项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提供的资料从综合业绩、资质、信用、工作方案等标准进行评比,择优确定本项目中标机构,未中标的机构不再进行通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参与单位需确保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玉良

联系电话:0896-3827767  13308964787

那曲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11月5

责任编辑:杜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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