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政办发〔2019〕30号
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那曲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中、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加强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协调推进全市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办发〔2018〕46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藏政办发〔2018〕102号)有关精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那曲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指导督促各县(区)、各部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白玛罗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李 亚 祥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罗布扎堆 市政府副秘书长
普布次仁 市经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多吉才军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成 员:谈 祖 泉 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罗 准 市发改委副主任
塔曲仁青 市教育局副局长
巴桑曲珍 市科技局副局长
平措旺杰 市经信局调研员
央 吉 市公安局副局长
琼 达 市民政局副调研员
李 慧 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索朗罗布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扎 西 市人社局副局长
扎 西 市生态环境局副调研员
格桑伦珠 市住建局副调研员
达 瓦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次旦顿珠 市商务局副局长
丹增欧珠 市文化和旅游局调研员
卓 玛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徐 超 市物流局副局长
顿珠加才 市国资委调研员
司 国 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贺 荣 辉 市广电局副局长
措 地 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 应 祥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饶 邦 志 人行那曲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贡 嘎 国网那曲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调整,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督促成员单位改造工作职责和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普布次仁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平措旺杰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主动研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打电话或提出相关建议;加强协调配合、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中小企业发展工作。
(二)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强化责任,担当作为,确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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