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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农牧民碘盐配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时间: 2020-04-02

来源:那曲市经信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1-25

各县(区)经信局、市盐业公司:

现将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区农牧民碘盐配送工作的通知》(藏经信发202020号)文件,请各职能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自治区2020年全区农牧民食用碘盐配送计划任务进行配送。

为确保全年我市食用盐调拨配送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各县(区)经信局、市盐务公司要明确专人负责农牧民食用碘盐配送工作,更好的满足我市农牧民群众对食用碘盐的需求。请于2020年4月7日前专人负责同志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市经信局(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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